
為了落實習近平主席對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要求,推動粵港澳深度融合發展,經民聯今日(5月23日)發布「關於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自由貿易合作區研究報告」,建議中央支持研究建立「大灣區自貿區」,以自貿區模式消除粵港澳現存的投資和貿易壁壘。報告具體提出七大政策重點,包括在區內實施金融「單一通行證」、以河套合作區為抓手建世界創科平台、盡快恢復深港一簽多行並擴展至大灣區其他城市等,以推動粵港澳深度融合發展,為港澳發展注入更大動能(報告內容詳見附件)。
出席發布會的經民聯成員包括主席盧偉國博士,副主席林健鋒、梁美芬教授、劉業強、吳永嘉,秘書長陳祖恒,副秘書長陸瀚民和執委龍漢標。盧偉國主席指出,粵港澳大灣區經過5年實踐,融合發展取得豐碩成果,但由於大灣區存在「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至今在深度融合方面有不少規則、機制方面的障礙。經民聯提出建立「大灣區自貿區」的建議,總體目標是將廣東自貿試驗區高水準開放政策適用範圍拓寬至粵港澳大灣區,實現貨物、服務、資金、人員等市場要素自由便利流動,並推動廣東與港澳在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領域全面對接,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面向全球高水準開放。建立「大灣區自貿區」,不僅可帶動廣東對外開放水平跨上一個新的台階,進一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撐引領作用,而且建立一個生產總值超過13萬億元人民幣、常住人口超過1.3億的自貿區,港澳將從中獲得更加巨大的投資貿易機遇和經濟能量,創造「一國兩制」實踐的新輝煌。
本研究報告建議成立「中央區域協調發展領導小組」領導「大灣區自貿區」的建設,自貿區的重點開放措施首先在港澳與大灣區內地城市之間實施,成熟之後再擴展至廣東全省。經民聯認為,建立大灣區自貿區,不可能所有政策同時全面鋪開,應該堅持問題導向,先從重要而又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着手。建議將以下七個方面作為重點,推行新型開放政策,優化整合現有政策,逐步帶動全面構建大灣區自貿區的市場體制:
一、金融:以「前海金融30條」為基礎,用好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全方位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實施大灣區金融機構牌照和資格「單一通行證」制度,支持香港金融機構進駐大灣區城市設立運營中心,鼓勵更多大灣區優質企業在港上市融資,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為大灣區發展提供充足金融資源。
二、創科:以河套合作區為平台,開通「綠色通道」,確保人員、物資、資金、數據等創新要素都能夠便捷流動,打通大灣區國際創科合作通道,建立與香港國際化體制接軌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就業稅收及社會保障政策、科研管理體制機制、高度便利的市場准入制度等,並由中央支持香港在北部都會區成立「國家實驗室」,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科中心。
三、人才:擴大稅務優惠,並將區內各地個人所得稅優惠整合成為統一的優惠政策,擴大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涵蓋範圍,為外籍人才往來提供便利,設立「大灣區外籍人才通行證」,將大灣區打造為全球一流人才嚮往的集聚地。
四、貿易:在大灣區自貿區內實行最開放的貿易政策,制定最短、最少、更開放的負面清單,特別是進一步放開金融、通訊、文化娛樂等服務業的限制,降低香港業界在區內市場的准入門檻,讓香港企業享受國民待遇。
五、法律:完善民商事爭議解決制度,全區實行「港資港法港仲裁」,為企業解決法律爭議提供更多方便,有利提升大灣區與國際法律制度的銜接,並制定大灣區通用的知識產權制度,實現三地知識產權互認。
六、人流:粵港澳三地人員便利流動是構建大灣區自貿區的必要條件。然而,目前港澳與大灣區內地城市之間的人員往來卻存在單邊限制的問題,港澳居民可以自由進出大灣區內地城市,除深圳以外的內地居民來港澳則大多需要每次單獨辦理簽注手續。這種安排,阻礙了三地人員交往。報告建議大灣區人員往來應該盡量減少限制,盡快恢復深圳居民來港一簽多行,並擴展至大灣區其他城市。
七、通關:創新口岸通關模式,先在羅湖及福田兩個鐵路口岸延長通關時間,逐步達致所有口岸24小時通關,全面實施「一地兩檢」,大幅縮減通關時間及程序,打通大灣區的人流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