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委員會方案的制定與落實 (梁美芬) – 評論文章
政府諮詢文件面世,為政改討論正式拉開序幕。諮詢文件臚列了相關憲制條文,以及《基本法》權威意見,給未來社會討論定下方向。當下,社會應在憲制框架內聚焦討論提名委員會的制定,盡早凝聚共識。
政府諮詢文件面世,為政改討論正式拉開序幕。諮詢文件臚列了相關憲制條文,以及《基本法》權威意見,給未來社會討論定下方向。當下,社會應在憲制框架內聚焦討論提名委員會的制定,盡早凝聚共識。
早前,政府將貧窮綫定於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五成,算是在扶貧工作方面,向前踏出一步。依據官方貧窮綫計算,本港貧窮人口共一百三十一萬人,貧窮率仍為百分之十九點六。對於一個國際大都會,這個水平的貧窮率顯然不能接受。
經民聯今晚(12月17日)舉行的一周年晚宴,高朋滿座、冠蓋雲集,署理行政長官曾俊華及中聯辦協調部部長沈沖蒞臨主禮,二十多名司局級官員和常任秘書長、各大商會、公共機構、專業界別、社會菁英、政黨議員、傳媒機構等代表,以及經民聯區議員共四百多人親臨支持;經民聯成員更別出心裁,以不同形式慶賀經民聯踏進新里程。
主席, 唐代藥王孫思邈曾經說: “上醫醫未病之病, 中醫醫欲病之病,下醫醫已病之病。”這裏所說的中醫,是中等的醫生。主席,本港的人口老化問題嚴重,據政府統計處推算,在2031年,每4名香港人便有1名是65歲以上的長者,到了2039年,更會上升至每10名香港人便有1名是80歲以上的長者。我相信屆時這個議事廳內的同事, 絕大部分都已成為長者。
立法會食環事務委員會,上周討論有關立法規管私營骨灰龕場的進度,筆者及出席的居民團體代表,都一致對當局未能有效取締這類龕場表達不滿。事實上,近年地鋪和樓上非法龕場湧現所造成的滋擾,一直令不少舊區居民深感無助和無奈,當中紅磡更是重災區。
二十多年來,筆者一直研究中國法與普通法的分別,兩個法律制度最大的不同,在於中國法更多強調實質公義(substantive justice),即一個決定是否對錯;普通法則強調程序公義(due process)。每次到內地演講,都向內地司法界及法律界推廣普通法強調程序公義的特點。
在如此艱難的時刻,政府擔當的角色特別重要,一來要展現救援、重建的堅決態度,穩住民心,二來要協調人力物力,令救災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就前者而言,阿奎諾顯然不及格,沒有慰問幸存者之餘,還要調侃說「你還沒有死」,不但令世界各地人民側目,更令災民寒心。
上星期在立法會辯論應否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時,當晚見到這麼多市民在立法會門外聚集,關注港視不獲發牌事件,我亦很理解大家的心情。政府及行政會議整體在發牌事件上的處理手法的確需要檢討。
新一輪政改討論又展開了。在這一輪的政改討論中,反對派落力拋出「國際標準」及「公民提名」的叫價。然而,這兩個概念正正是《基本法》沒有的。筆者注意到,每一輪政改討論,反對派都會喊出新口號,這次就是「國際標準」。
就發牌事件是否要引用《特權法》,在事件未演變成這樣高度政治化之前,我已經認為若王維基先生對不獲發牌不滿,最恰當而直接的方法,應該是他本人循司法途徑,去尋求救濟方法(reme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