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是香港基本法頒布35周年,同時今天是第十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基本法的實施充分體現了「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而切實有效維護國家安全,香港的穩定繁榮才能更有保障,「一國兩制」實踐才能行穩致遠。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維護香港繁榮穩定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然而,在新形勢之下,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機制。
回歸28年來的事實說明,香港度過包括2014年非法「佔中」及2019年黑暴在內的各種挑戰,根本原因都在於有基本法作為保障。2020年,中央在關鍵時刻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推動香港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2024年,香港特區立法會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履行了基本法第23條的憲制責任,健全了維護國安的制度機制。過去6年來,筆者見證了香港以法律為盾、以安全為基,實現了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深刻轉變。這一歷程不僅印證了「良法與善治」的重要性,也折射了香港社會對國家安全與「一國兩制」的成熟理解。
國家安全是發展的基石
香港國安法與國安條例共同構築起「雙劍合璧」的法治屏障。前者針對四類罪行(「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外國勢力干預」),後者則填補了香港國安法未涵蓋的五類罪行(「叛國」、「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等」、「與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相關的罪行」、「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等」、「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並通過本地立法細化執法程序與保障機制,形成「普通法體系下的國家安全法律框架」。兩者相容互補,既體現中央全面管治權,又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實現了「一國兩制」原則下中央與地方權責的有機統一。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立法過程堪稱「高質高效的法治示範」。特區政府收到13489份意見,吸納了98.6%的正面民意支持,展現了專業性與透明度。正如筆者在接受採訪時提到的:立法既借鑒普通法國家經驗,又平衡了國家安全與權利自由,是「寬嚴適當、國際接軌的典範」。
截至2025年3月,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共有320人被拘捕,186人及5間公司被檢控,161人及1家公司已被定罪,包括已被判刑或正等候判刑的個案。這些數據表明,法律絕非「紙老虎」,而是精準打擊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利劍」,同時保障了市民的合法權利與自由。
安全是發展的基石,發展是安全的目標。國家安全不僅是政治與法律議題,更涉及經濟、社會、環境等多領域的系統性安全。香港國安法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頒布實施,填補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例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確保護特區內的財產與投資,防範外部勢力通過金融手段干預香港事務,為國際資本提供了穩定的法治預期。香港美國商會發布2025年香港商業信心調查報告顯示,83%的美企對香港法治投下「信任票」,認為國安相關法律未妨礙其業務運營。
作為國家金融「南大門」,香港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金融安全,背靠國家支撐抵禦外部衝擊。尤其是在地緣政治波動的現今,任何可能引發的市場異常,香港都需要及時化解風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後,香港在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金融交易時更具主動權。
香港以普通法傳統落實國家安全立法,既借鑒國際經驗(如英國《國家安全法》、美國《反間諜法》),又立足本地實際,通過罪行要素清晰界定、司法程序嚴格監督,避免法律工具化。這種「法治化路徑」為其他普通法地區提供了參考。
完善制度機制抵禦外力破壞
與此同時,特區政府的宣傳教育策略成效顯著。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學界常識挑戰賽等活動,將國安意識融入社會肌理。這種「法治+教育」的雙軌模式,為長治久安奠定了社會基礎。
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密不可分。香港的實踐證明,安全是發展的前提,法治是繁榮的基石。香港基本法頒布35周年之際,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與治理實踐,已成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壓艙石。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是個高度自由開放的城市,但同時也因此面臨不同的金融風險。尤其是在當前美國發動貿易戰,全球政經形勢動盪,各種新風險新挑戰頻生。香港要有主動作為的精神,一方面完善制度機制,有效發揮好優勢,以抵禦外部勢力的破壞;另一方面要對接好國家發展戰略,背靠祖國這棵大樹,開創發展的新局面。與此同時,要在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制度對接方面展現更大作為,與大灣區各大城市一起守護我國金融安全系統。金融安全做得好,香港的角色將更重要。
總結而言,基本法是落實「一國兩制」的法律體現,35年來與「一國兩制」一同成長,成為香港法治的基石。但維護國家安全是一項長期工作,香港要有更宏大的眼光、更務實的舉措、更積極的態度,有效把握好發展和安全的關係。
刊於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