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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片區有序發展 建築規約宜引入靈活安排(龍漢標) – 評論文章

特區政府為積極推動北都發展,推出多項提速、提效的政策與構思,展現出破局思維與靈活手法。當中包括多項精簡審批與行政程序的措施,令片區開發可以加速完成,亦將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內若干原址換地的申請期限,推遲9個月至今年12月31日,以便土地業權人與政府在換地申請上,有更多時間商討。發展局近日更提出了「按實補價」的構思,提升片區開發對發展商的吸引力。這種種靈活政策和措施都是受業界歡迎的。

片區發展拆牆鬆綁 繞不開建築規約

此外,在整體片區發展上要達至拆牆鬆綁,建築規約(Building Covenant)亦是政府需要審視的一項關鍵政策。建築規約是政府在批地時,載於土地契約中的條件要求,包括賣地、批地和換地條件等,要求地段業權人必須在建築規約的期限內,完成契約條件所訂明的地段發展項目。其原意是為防止土地被囤積,促進有效開發與供應。

然而,片區的開發時間長、幅員闊,即使十年內能夠完成,由起初訂立建築規約,到發展商完成相關項目,其間市場對商用、住宅樓宇等需求或會出現變化。如果當片區項目完成時,市場需求轉弱,又或當時的房屋、商用物業供應過盛,皆會影響發展商的推售策略甚至資金回籠。

因此,政府若能以靈活彈性的思維,考慮放寬片區試點的建築規約,又或制定建築規約時,同時考慮市場可能出現的供求變化,以及投資風險所在,引入靈活機制來調節規約期限,將有助於片區投資者抵禦市場波動,從而增強他們對片區的投資意慾。

內地開發土地的經驗,或許可以作為我們片區開發的參考。內地政府部門對土地租賃條款都有具體細緻的要求,但對於建築規約的訂定上,卻會考慮到市場供求變化,以及經濟環境的因素作出靈活安排,讓開發商有更大空間去調整開發計劃和年期,從而應對市場變動和減低潛在風險。

除了市場本身的供求變化之外,筆者曾經撰文提及,北都的交通基建能否與片區同步或更早落成亦是關鍵,因為這將會直接影響居民、商業機構遷入的意慾。因此,政府務必加快北都整體的交通基建工程,並且適時更新和公布各項鐵路、交通基礎設施各項進度和落成的時間,這將有助吸引居民和商業機構遷入,亦好讓發展商作好充足的準備。

刊於文匯報